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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 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孟伟 发布时间:2021-08-27 20:27 信息来源: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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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提高立法质量,现将《中国(安徽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。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6月7日前,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:

1.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发至: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1569号安徽省商务厅自贸区综合协调处(邮编230071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中国(安徽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征求意见”字样;

2.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至:0551-65903151;

3.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至:ahftzzmb@163.com

附件:中国(安徽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(草案).docx


安徽省商务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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